《血色子午线》是美国当代文坛巨匠科马克·麦卡锡经典杰作,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。与《尤利西斯》《百年孤独》齐名 “最难懂的作品” ,让所有人都趋之若鹜又无能为力。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姓名的人,骑在马匹背上的游历过程。他生来丧母,14岁离家游荡。后来进入美国军队,前往墨西哥。随后他加入头皮猎人队伍,专门猎杀印第安人,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。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、大肆屠杀,老幼妇孺均不放过。最后队伍遭到伏击,几乎全军覆没,但男主角却逃出生天。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,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,被其杀害,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,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。但唐志军和孙一通,就像两个愚昧而不自知的小人物,你可以利用他,讽刺他,却唯独不能指望从他们身上获得感悟。他们或许可以成为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,却不具有担任主角的复杂性和主观能动性。